几岁还算儿童?
在世界范围内,儿童的年龄范围一般是0—18岁。为了便于研究,一般又将其分为四个阶段:0—3岁为婴儿期,3—6岁为幼儿期,6—12岁为童年期,12—18岁为少年期。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社会和文化、不同民族和群体对儿童年龄的理解又不尽相同,有差异和变化。在我国,习惯上将14岁以下的人群看做儿童,或把“连自己还养活不了的”人群看做是儿童。
儿童首先是人。他从生命孕育的那一刻起,就拥有了一切人所具有的尊严和权利,而不是成人的附庸和私有财产,不是成人的玩偶和附属品,不是父母的私有物和试验品。他作为活生生的个人,作为有血有肉、有理智和情感的生命体存在于父母、成人和整个社会之中。他不仅属于家庭和成人,而且属于他自己。
儿童首先是人,是正在生长发育的生命体。所谓生长,主要指机体在量的变化上逐渐增高、增大与增重;所谓发育,主要指在质上的分化与成熟,包括形态和功能的成熟度两个方面。生长和发育是相辅相承、不可分割的,所以,统称为生长发育。从胚胎到青春发育期,是人生过程中生长发育最旺盛、变化最迅速的时期,涉及身体和心理等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