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一个月后又怀孕了该怎么办?
药物流产又名药物终止妊娠,是妇产科经常应用的方法之一。在怀孕早期(停经1个月至3个月),因胎儿尚小,子宫不大,通过服药使其自然流产,这种方法相对简便、有效、痛苦小,避免了手术损伤,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终止妊娠的方式方法。 但是,药物流产不是万能的;有些孕妇在服药后,不但胚胎没流下来,反而加重了出血,甚至发生大出血、贫血、休克等严重后果。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药物流产适用于终止49天以内的妊娠。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仍实施药物流产,就可能失败。这是因为,超期流产会增加手术难度和时间,而且术后出现并发症的风险也要高于即时手术。用药后胚胎虽然停止了发育,但子宫无法迅速有效地收缩,导致宫腔内的胚囊组织无法排出宫腔外,进而形成不全流产。若患者本身患有高血压、肝炎等疾病,则不宜采用药物流产,否则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另外,对于多次流产、宫颈发育不良或曾经有过人工流产综合征的患者,也应尽量避免使用药物流产,以免发生意外。
当然,药物流产也会给女性带来一定的副作用。在妊娠组织物排出后,少数患者在排出的组织中可能伴有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片段,因此可能引发不规则流血。一般这种情况持续7-10天后会自行消失。但如果流血时间过长或者流血量多,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查明原因,进行针对性治疗。 任何医疗方式都有其适应证和禁忌症,药物流产也不例外。要想获得较好的药物流产效果并降低风险,关键在于选择合适的人群,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规范用药,切忌擅自盲目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