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孩子属于儿童?

任梓凝任梓凝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定义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儿童,并明确提出了儿童的概念: “儿童系指18岁以下任何人”; 除上述定义外,《公约》还进一步对儿童的定义做了补充: “尽管有上述规定,但本文件所涉任何程序、事项或问题的解决均不应使未成年者及其家庭受侵害。”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第2款也采用了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儿童”概念,即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且将“儿童”定义为未成年人。 那是不是说,年龄满18岁的人群就不属于儿童了呢?并不是这样! 我国《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可见,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完全具备一个成年人的所有权利能力(比如婚姻、继承等事务的处理权),但是不能独立行使政治权利,因此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区分儿童和成年人间界呢?

首先,区分两者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因为相较于成人来说,儿童是相对弱者,需要得到特殊保护和福利。而成年人在法律上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其次,为了适应不同年龄段人的身心特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才能更好的促进人全面发展。比如,学校设置的课程就根据年龄段划分了不同年级来设置,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最后,确定儿童和成年的界限有助于解决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对于已经成年但尚未经济独立的子女要不要承担赡养义务的问题;

还有在交通事故中,造成未成人的赔偿问题等等,都需要考虑到当事者是否成年这一因素加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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