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过期2个月还能吃吗?
过期的药品建议是不要服用,但部分药物如果存放得当,还可以继续使用。 1、抗菌素:一般说来,抗菌素类药在过期后其抗菌作用会大大降低或完全消失,而有些抗菌素的毒性反而会增加,因此不宜再使用;但是有些抗菌素如青霉素类药物的制剂如青霉素钠盐等,若在低温条件下保存良好,过期两年后仍可继续使用。
2、磺胺类药物:此类药物的疗效与用药时间成正比,一旦过期就会使药效降低甚至失效;但这类药用后部分可形成不溶于水的磺胺结晶物,故应在服完药水后多饮水,以加速排泄,防止这些晶体物质滞留在体内产生毒性反应。
3、解热镇痛剂:此类药的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在过期后仍有一定解热镇痛作用,但疗效差且副作用大;而阿司匹林则容易水解为水杨酸,而水杨酸具有刺激性和腐蚀性,所以不能继续服用。 4、抗凝血药:抗凝血类的药物如双香豆素(双香豆素甲)在过期后不仅会导致药效降低而且容易产生毒害作用,所以不能继续使用;而肝素类药物,因其具有抗凝血作用,若在有效期内保存妥当,一般有效期可达5年之久.
5、抗肿瘤药:这类药的毒性很大,在有效期内使用也会有较高的毒性,更不必说过了有效期的药品了,绝对不能再用。 其实大部分抗生素都有一定的耐药性,也就是说,用多了之后会失去药效。不过,如果放在常温下密封储藏得宜的话,还是有可能发挥一定的作用。所以,如果过期的药品没有开封,并且保质期内的存储条件符合产品标示的要求,只要外观没发生明显变化,经过重新检验合格后仍然可以按原规格、原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使用。 特别提醒,过期的中药也不宜服用!因为中药变质后不但能影响治疗效果,还可能引起中毒或其它严重的副反应。 如果发现服用的药品已过有效期或者性状发生了改变,一定要停止使用,并立即送卫生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