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前三个月可以做几次b超?
做B超不应该按具体次数来衡量,应该以检查的合理性为依据。 整个孕期可以做的事情有:孕早期(12周以内)、孕中期(13-28周)以及孕晚期(29周以后)各做一次,总共三次。 但如果有异常情况需要评估胎儿的发育状况时,也可以增加检查的次数。 例如:早孕期(3周左右)做B超了解是否宫外孕;
中孕期(16-20周)做系统超声筛查;
晚孕期(36周后)每周一次了解胎盘羊水等情况。 而非孕期,即孕12周以后如果要做B超的话,主要是了解是否存在异位妊娠可能,或者异常妊娠情况,比如葡萄胎等。 当然,这些只是建议的最低检查次数,具体还应该根据医生的建议来做。
因为无论是B超还是其他辅助检查,都是有辐射的,虽然都非常非常小,但是为了宝宝的健康,还是尽量避免为好。 但是我们需要明确一点,任何仪器的检查都有其局限性,医生主要靠B超判断胚胎是否有缺陷,但有时胚胎有些轻微的发育不良,B超却是查不出来的,这些都要通过孕妈妈和医生的密切合作才能完成。
所以在这里也要提醒孕妈们,在孕期如果出现任何不适,一定要尽早告知医生,不要害怕麻烦。 因为医生的作用不仅仅是“看”,更是通过问诊和观察,“听”到妈妈的声音,“看到”妈妈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从而综合评估妊娠是否安全。 如果发现异常,可以在最合适的时机做出最恰当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