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去做产检?
一般建议孕6-8周(停经6-8周)进行首次检查,确认宫内早孕并确定妊娠周数;随后在孕12周前完成第一次产前检查,包括问诊、测量体重和血压、妇科检查、抽血化验等;从孕13周起,每4周检查一次;妊娠晚期,每周检查一次直至分娩。 孕早期(0~13+6 周):
①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
②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早孕期B超,若发现异位妊娠可能,需密切随访。
③风险评估与咨询指导;
④健康教育和指导。
孕中期(14~27+6 周):
①孕期保健和随访,注意有无异常症状出现;
②定期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包括超声检查、胎心监测等;
③告知孕期并发症的发生、发展及预防,开展心理干预,促进孕妇身心和谐;
④健康教育,包括合理营养、科学补钙,以及自然分娩、选择剖宫产等情况的健康教育。
孕晚期(28周后):
①健康教育和指导;
②对高危因素的筛查和对远期并发症的预防;
③定期复查,严密观察胎儿动向;
④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