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几个月可以做产检?
孕期产检是非常必要的,能够保证母亲和胎儿的健康和安全,但是有些项目不是每个孕期都必须做的,具体做哪些检查需要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和医生建议来定。 一般来说在孕12周时需要进行建档,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评估孕期高危因素、妊娠风险筛查等。
然后从孕13-16周开始进行NT检查(早期唐筛),这项检查可以初步判断胎儿是否有可能患有先天染色体疾病的风险; 从孕16周到孕20周开展中期唐筛,这项检查主要是检测胎儿的神经系统发育情况,以及判断胎儿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的可能; 在孕20周后需要定期进行评估性超声检查,以了解胎动、胎心等情况,排除胎儿异常的可能。
如果检查结果一切正常,那么就可以等到孕足月后等待分娩了;但倘若检查发现异常,就需要听从医生建议采取相应措施。 还有一些检查项目是孕晚期的检查,虽然有些项目不是必须进行的,但为了准妈妈的自身安全,也建议在妊娠期间开展。比如:孕24周的糖耐量检查,可明确是否有妊娠期糖尿病的可能性;
孕晚期预防新生儿窒息、肺脏病变的超声检查,以及孕36周后每天监测胎心音的变化,确保宝宝安全; 对于有高血压、肾炎等疾病的准妈妈,需密切关注体内血压、血糖等情况,必要时需要进一步排查。 总之,除了必要进行检查之外,其余的项目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并不一定要全部做完。但建议孕妈们保持一颗平常心,积极对待每次产检,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宝宝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