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婴儿怎么上户口?
今年1月起,凡被发现的弃婴都要办理出生登记。新规下,“黑户”孩子将有落户机会。
1998年3月,女孩丹丹在西安市莲湖区一所小学门前被捡到。当时,她满身泥污,右胳膊鲜血淋淋。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未检科的工作人员看到,丹丹右胳膊的伤口很深,皮肤已经坏死,甚至露出了骨头。经医院检查,丹丹的身体有严重缺营养,体质极差。随后,莲湖区检察院将丹丹送往西安市爱心幼儿园收养。12月,该院又委托西安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中心将丹丹送往西安市儿童医院进行烧伤康复治疗。此后数年,院方在尽力救助丹丹的同时,先后向有关方面求助,但迟迟没等到合适的救助和保障。2012年12月初,丹丹的继父郭社教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丹丹的养父母一次性支付其抚养费至其18周岁时止。2013年2月19日,莲湖区法院一审判决,丹丹的养父母应支付丹丹抚养费共计33543.36元,并承担诉讼费750元。2013年4月16日,郭社教与包某就支付丹丹抚养费28300元达成和解协议,包某已支付抚养费10500元(含诉讼费750元),并承诺每年底前支付3000元,直至付清为止。
记者发现,就在丹丹一案开庭前几天,民政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全国排查治理遗弃新生儿专项活动开展前捡捡到新生儿如何接收和处理请示的复函》,该《复函》称:“对于孤儿院、救助站、社会福利机构等擅自向社会做出的新生儿收养承诺,当地民政部门应以公布民政部门办公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社会,新生儿的近亲属可以借助于这类部门转送新生儿。其他社会人员不得私自将新生儿交到上述部门。”
律师说法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陕西分所律师赵良慧认为,弃婴属于非正常出生的儿童,没有出生证明,如上户口,需要在民警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补全申报资料,主要包括DNA鉴定及抚养人和弃婴关系证明。
赵良慧还提到,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弃婴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即抚养人为社会福利机构,而不是亲生父母,亲生父母如有认错意思表示,可以申报材料到派出所请求落户,但是是否得到公安机关批准,以及具体如何操作,需要咨询当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