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尸检贵么?

殳蔚采殳蔚采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问:我的宝宝还没满月就死了,我想到殡仪馆去把孩子火化前,给孩子办一个临时的葬礼,把他送走后事。可是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说要开出死亡证明书才行。可是我的宝宝是因为早产,并且出生后一直住重症监护室,从没出来外面接触过其他人,怎么会死呢?我怀疑孩子的死因有诈,想请医生到殡仪馆给孩子做尸检,可是医生不肯。我想问问律师,像这样的尸检程序究竟能不能做,该跟谁反应这种情况?

答:按照法律规定,对死因有争议的尸体,必须进行死因鉴定。公民有死亡殡仪馆火化的权利,但死者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才能办理火化。同时,死者家属对死因有争议的,有权申请公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尸体死因鉴定,或者由有关部门委托其他有相关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死因鉴定。

问:我朋友的儿子才11个月大,三天没吃东西后出现腹胀,送往医院后两天就与世长辞了。在送往医院之前孩子是吃过东西的,医院诊断为新生儿肠炎。为了弄清孩子究竟是怎么死的,我们到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给孩子做尸检,可有关部门以孩子太小、无亲属签字为由拒绝。我朋友的孩子为什么会死没有人知道,作为家属有要求做尸检的权利,也有知情权。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家孩子这种无家属签字的情况下可否做尸检,有关部门予以拒绝的理由是否合理,我们又该怎么办?

答:由于婴儿死亡医学鉴定复杂,程序繁琐。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同做法。有的地方法院为了及时查明死因,解决当事者之间及利益相关者的纠纷,也为了加大对医疗事故的监管力度,允许死因不明的新生儿家长申请法院对胎儿尸体进行解剖检验。

问:我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职员,前几天,我们公司接到一笔2000多美元的汽车配件出口业务。经过初步审核,公司打算与这位美国客户达成交易。但公司法务部及时阻止了这笔业务的进行。事后我了解到,这位美国客户之前跟我公司有业务往来,但最后一次合作很不愉快。他的美国客户以我公司出口的车载充气泵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提出索赔,但却一直没有给我公司出具质量问题的鉴定报告。根据外经贸部颁发的《加工贸易行政处罚办法》规定,来料加工的业务,应缴纳增值税,我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这笔业务予以批准,有可能要承担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等行政责任。我不懂法律,我想询问一下,公司对我公司经营的行为可否认定为偷税,我是否要对此承担哪些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

答:如果该过错系因加工企业或质检部门的责任造成的,则应由该企业承担;如果该过错系因经销商自身误订或因其他第三人的责任造成的,则应由经销商自己承担。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看,如果公司已被税务机关查实存在偷税,那么作为你很可能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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