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引产开几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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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年做的流产,那时候不懂也不知道怎么和家里人说,一个人偷偷去医院做的手术,医院让我签一个协议,大概内容是如果以后出现什么不孕不育的情况医院不承担责任之类的(我觉得这是侵犯我的权利所以特别生气),我虽然签了但是要求医院把那份协议给我复印留着,当时也是傻不拉几的以为做完这个手术就一点后患都没有了,其实根本不是那样! 引产的过程就不详细讲了,反正就是打胎,那种疼痛应该是比生小孩还厉害的,当时我疼的在床上打滚,每次护士来内检都说“哎呀,你怎么这么不坚强啊”,真的是回忆起来都后怕。

我做的是无痛引产,所谓无痛也只是打了麻药之后在宫口塞了一个管子,然后医生通过仪器刺激子宫收缩,这个过程其实还是很痛苦的,你会感受到肚子越来越胀,像有人不停地往里吹气球一样,同时也有痛感,只是比没有打麻药之前好一些而已。

我记得当时医生看了我的B超单说我孕囊比较大,可能得做刮宫术,我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后来医生说由于妊娠天数多,胎儿已经有些发育了,所以不能只使用药物流产,而需要器械介入,将子宫颈扩张,用刮刀将胚胎组织刮出。 我问了好些问题,医生很不耐烦地说你去问妇产科大夫吧,于是我就跑到妇产科去询问,正好遇到一个态度很差的主任,她看着我的孕检单说“孩子这么大就不能流掉了哦”“可是我不想生了呀”“那你去找计生办”说完她就扬长而去。

我真的无语到了极点,于是又跑回麻醉科,这时医生已经开始给我输液准备麻醉了,我赶紧问道“大夫,是不是做了这个手术以后就不会再怀孕了?”医生头也没抬的说“你都这样了,还想怀孕?”

是的,我想问问哪个正常女人愿意自己做出这种牺牲?我将来一辈子都得带着这个疤痕走路,睡觉的时候不敢压到肚皮,担心宝宝在肚子里动来动去;出门必须带卫生巾,因为担心突如其来的意外;每年体检都必须做B超,看看宝宝是否在健康的生长;孕期必须格外小心,不能吃任何药,不能让腹部受到任何伤害……

而这些,都是因为一个不该出生的生命。 写到这里,我想到张楚的《姐姐》这首歌,里面有一句歌词是“你的笑容是不是我的折磨/你的眼泪是不是我的错/你的微笑是我最大的快乐/你的哭泣是我永远的伤痛”,这首歌送给我曾经的孩子,祝愿你平安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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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二宝的时候,孕34周+2天做B超显示羊水过多,有胎粪污染的可能;当时考虑顺产可能性不大了,就想剖腹产的。结果当天就急诊转去手术室,直接进产房! 我是8点进的医院,下午一点左右被推到手术室的。期间在待产室经历了两次内检。第一次内检,医生告诉我宫颈管还很长,第二次内检,已经看到头了……

晚上八点多,护士过来通知我有胎心监护了~但是我没有感觉到什么宫缩(之前从没有过类似的经历),然后护士姐姐给我打了催产针,大概五分钟左右,我感觉肚子一阵疼痛,护士进来检查说开了两指半,让我躺下准备打杜冷丁…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反正就是痛得不行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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