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禁止做飞机?
一般航空公司对于孕妇乘机的限制是这样规定的: 孕期不适感因人而异,一般来说,在孕期前三个月应尽量避免高空旅行。因为此时胎儿尚未发育完全,母体对环境的适应性较差,容易出现妊娠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而到了孕中期(第四个月),胎宝宝基本已经稳定,大多数孕妇的早孕反应也会逐渐消失,此时乘坐飞机是可以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飞安记录显示孕期搭乘飞机是安全的,可避免长途颠簸劳累,但在航班上还是应注意休息,避免过于紧张和劳累,并尽量控制旅行时间。 还有部分航空公司在有关孕妇乘机的条款中规定,如果旅客有反复妊娠、流产史,或患过妊娠并发症,应在医生指导下酌情决定是否适宜乘机。
另外,对于准备顺产的孕妇,由于分娩可能发生在行程中途,为了防止出现分娩意外,旅行社和航空公司会拒绝承运。 如果确实需要在中途分娩,则应按产科处理,提前办理手续,以免发生意外。
妊娠36周以上(含36周)的孕妇旅客、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者,孕期在32周(含)至36周(不含)的,有医生诊断证明(乘机前72小时内开具并盖有医疗机构公章),确认该孕妇适宜乘机,无其他影响乘机的妊娠并发症,乘机条件等需经公司/机场确认后,旅客可办理乘机。
妊娠超过36周(含36周)的孕妇(医生诊断可以乘机者除外)。这一条中的“医生诊断可以乘机者”应指妊娠超过36周(含36周)但不足37周,而且身体情况适宜乘机,有医生诊断证明且经过公司/机场确认后,旅客可办理乘机。
医生诊断不适宜旅客乘机者。鉴于航空旅行的特殊性,身患重病的旅客需要全程保持清醒和一定的活动能力,以便于飞行中突发情况下的撤救。因此,对于孕妇的乘机限制规定也是出于对孕妇健康的考虑。飞行中,由于气压的变化,易使胚胎与子宫璧之间发生剥离,即出现流血,严重时可发生子宫内出血,导致流产、死胎。加上孕妇自身的身体状况及飞行中可能遇到的气流颠簸,容易引发生殖器官出血。因此,原则上孕妇乘机应有医生的特殊说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最好能有家属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