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八个月打掉犯法吗?
这个应该属于行政案件,应该去咨询律师。 个人认为: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 如果是在孕期第8个月胎儿已经发育成熟并且可以正常分娩的,这种情况下放弃孩子自然出生构成遗弃罪;如果是在孕晚期(8个月以上)孕妇主动提出终止妊娠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但是如果是医生出于对孕妇健康的考虑建议其终止妊娠的,则根据医生的建议采取终止妊娠措施的,不构成犯罪!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他人强行将孩子带出医院或者私自剪断脐带致使婴儿死亡的,也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死亡后果并非行为人直接造成的。 根据《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分自信的过失,属于意外事件的,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对于这种情况应当由引发事件发生的第三方负责。 这里需要强调一点是,虽然医生没有直接造成婴儿死亡的结果,但是由于医生对发病的孕妇进行刺激导致孕妇情绪波动,从而间接导致了婴儿死亡,因此医生对婴儿的死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法律上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