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过期几个月的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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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药品行业深耕多年的从业者,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药品过期了是可以吃的!不过,过期的药物一般是不能继续售卖的(特殊情况下也有出售的),但是,如果存放条件合适、没有受潮发霉或者沾染灰尘、也没有出现变味的情况,过期药物只是药效下降了而已,是完全可以继续服用的。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除了极少数情况外,一般不建议服用过期的止痛药或其他口服制剂,因为这些药品的药性比较温和,过了有效期危害不大;但是如果服用了过期的抗生素等药品,由于这些药品可能引起较为严重的不良反应,建议立即停药观察,必要时及时就诊。 这里也给大家科普一下,药品的有效期限和保存状态都是有讲究的。

首先,很多药品在出厂时就有标记,如药品包装上有“最佳使用日期”或“有效期至某年某月”的文字说明,这就是指该药品在正常贮存条件下(避免高温、潮湿),从生产日期开始计算,所标注的时间就是最后的使用时限,超过这个日期就不宜使用了。

当然,某些药品因为储存要求较高,可能会标注“冷藏”“冷冻”“阴凉处”的字样,这种情况就需要根据说明书来存储了,如果是放在冰箱中冷冻,即使过期一段时间也是可以使用的。 所以大家在储存药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查看标签上的文字标识,同时注意避免阳光直射、远离高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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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过期好几个月的药,首先要观察有没有不良的反应,如果没有任何的异常,能够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考虑对机体没有影响。如果出现了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要到医院进行就诊,化验血常规、肝肾功能,来观察是否有异常改变,如果有异常的改变要给予积极的处理。

任何药物都有其有效期,过了有效期的药物是禁止使用的,而且过期好几个月的药物,其化学成分可能发生了改变,或者是分解出了有毒有害的物质,所以吃了过期好几个月的药对机体是有影响的。药物的性状发生改变,可能影响其治疗的效果,而且可能会引起不良的反应,所以再次用药有可能出现过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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