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过期几个月的药怎么办?
作为在药品行业深耕多年的从业者,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药品过期了是可以吃的!不过,过期的药物一般是不能继续售卖的(特殊情况下也有出售的),但是,如果存放条件合适、没有受潮发霉或者沾染灰尘、也没有出现变味的情况,过期药物只是药效下降了而已,是完全可以继续服用的。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除了极少数情况外,一般不建议服用过期的止痛药或其他口服制剂,因为这些药品的药性比较温和,过了有效期危害不大;但是如果服用了过期的抗生素等药品,由于这些药品可能引起较为严重的不良反应,建议立即停药观察,必要时及时就诊。 这里也给大家科普一下,药品的有效期限和保存状态都是有讲究的。
首先,很多药品在出厂时就有标记,如药品包装上有“最佳使用日期”或“有效期至某年某月”的文字说明,这就是指该药品在正常贮存条件下(避免高温、潮湿),从生产日期开始计算,所标注的时间就是最后的使用时限,超过这个日期就不宜使用了。
当然,某些药品因为储存要求较高,可能会标注“冷藏”“冷冻”“阴凉处”的字样,这种情况就需要根据说明书来存储了,如果是放在冰箱中冷冻,即使过期一段时间也是可以使用的。 所以大家在储存药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查看标签上的文字标识,同时注意避免阳光直射、远离高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