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检查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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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建议在孕12周左右,做第一次的孕期母子保健体检(也称孕期四维大排畸)时检测肝功能; 当然如果孕前已经患有肝病或孕期检查发现异常,则应立即检测并确定诊断和病情程度,根据结果再决定是否采取干预措施以及如何采取干预措施等。

妊娠期肝脏损伤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妊娠剧吐:孕早期出现恶心、呕吐,并伴有乏力、头晕、食欲减退、厌油、尿黄等症状,且持续不能自行缓解,不排除是妊娠剧吐的可能。通过抽血化验判断是否因胆汁淤积导致肝功能损害。 2、妊高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由于身体内部调节功能异常所引起的妊娠特有疾病。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甚至危及生命。孕妇如果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心慌、眼花及疲倦等不适,应及时就诊,排查是否有妊高症。同时注意控制血压,保护肝功能。

3、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正常,DNA阴性的一类人群。这类人在感染乙肝后,由于机体免疫系统的识别和清除作用,多数在幼年时即感染了乙肝病毒,但由于抵抗力强弱各异,最终结果有所差异。 如果确诊感染乙肝病毒,建议定期复查肝功能,以防病情变化。

4、其他:除了上述三种常见的情况之外,妊娠期妇女还可能因为服用药物、饮酒等原因造成肝脏损害。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诊,查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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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孕妇在怀孕28周(7个月)左右产检时要进行肝功能检查,及时发现肝病及肝脏受损情况。在一些异常情况下,孕妇需要相应增加肝功能检查次数:

第一种情况,肝功能有异常的孕妇,需要在医生建议下复诊检查,必要时根据检查结果调整治疗用药等方案。

第二种情况,乙肝病毒携带或者有肝炎病史等的孕妇,需要在医生建议下定期复查肝功能,观察肝脏情况有无异常变化,是否适合继续妊娠等。

第三种情况,需要使用可能对肝脏有一定损伤药物治疗等的孕妇,需要在医生建议下定期复查检查肝功能,观察肝脏有无受损情况,以及时调整治疗用药方案。

正常情况下,肝功能检查前至少要禁食8小时以上,前一晚不能喝酒,检查当天不能输液,抽血检查肝功能,根据检测报告单所示相关指标,结合具体症状等情况分析引起肝功能异常的原因,再进行针对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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